“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南开大学2005届校友李莹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一名基层检察官获得如此高的荣誉,实属难得。
从检12年来,无论是作为普通检察官还是科室带头人,李莹都真负责,兢兢业业,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和每一起案件。她带领公诉科获得了“天津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干事创业先进党组织标兵”、“十佳和谐单位”、“新长征突击队”等多项荣誉称号。李莹本人也获得了全国十佳公诉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先进检察干警、天津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2005年,李莹从南开大学毕业,为了追寻心中神圣的法律梦想,李莹放弃了待遇优厚的外企,考入到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如愿以偿的穿上了检察制服。从检十二年来,在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劳模精神的激励和指引下,李莹从一名青涩的大学生成长为执正义之剑、捍社会公平的人民检察官。李莹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重任——就是要在工作中传承劳模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身边的同志干事创业、创先争优。
从事公诉工作以来,李莹先后办理和审批各类案件400余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无一差错,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更是责无旁贷的冲在前面、勇挑重担。李莹曾经办理了一起某医院护士与收费处收费员相互勾结,共同以退费方式侵吞公款的“零口供”贪污大案。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李莹引导侦查人员调查补证,完善证据体系;面对多达数十册的案卷,李莹复核了关键证人证言,为证明犯罪事实打牢基础;面对拒不认罪的被告人,李莹充分、细致准备,通过多媒体示证,并结合其他证据形成锁链,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最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年。这个案件被评为天津市公诉部门十大优秀精品案件,并入选了《天津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汇编》,成为全市首批指导性案例。
把被害人当亲人
作为基层检察官,李莹平时办理的并不都是惊天大案,但她始终做到如履薄冰、精益求精的履行职责。这种日常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也为李莹在各级公诉业务竞赛中取得佳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李莹代表天津市参加第五届全国优秀公诉人比赛,一路顽强拼搏、过关斩将,经过八天七轮的激烈角逐,从全国102名强手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全国十佳公诉人。如果说比赛中取得的成绩让李莹收获了鲜花和掌声,公诉席上慷慨淋漓的指控犯罪让李莹拥有了职业荣誉感,在平日的办案中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更让李莹体会到了人民检察官的幸福感。
李莹办理过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受案之初就听说被害人屡次上访,案件十分棘手。李莹接手案件后,并没有先入为主,而是十余次亲自接待被害人,耐心倾听她的意见和诉求,不厌其烦的说法释理。同时,经过认真阅卷、仔细审查,李莹发现这个案件的确存在疑点,除了在案的嫌疑人,还有其他共同加害人。李莹最终对另外两人进行了追诉,在将罪犯绳之以法的同时,也让被害人依法获得了经济赔偿。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当面向李莹表示感谢,望着锦旗上“公正执法铁肩担道义、清廉为民风范暖人心”的金色大字,李莹自己的心里也是暖暖的。
小部门也有大作为
2014年,李莹被破格提拔为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离开干了八年的公诉工作,对于满脑子都是犯罪构成和刑法理论的李莹来说,怎么干好预防工作、做好科室管理完全一片空白,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领导提出的高要求,一向好强的李莹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出成绩来。既然熟悉案件,李莹就从案件入手,带领团队将近年来河北区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逐一梳理、分析,编印了《警诫—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精编》,挖掘案件特点,剖析犯罪原因,深入解读法律,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获得区委书记的批示,作为廉政读本向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
这极大的鼓舞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随后,李莹提出了要用预防文化滋养法治精神的工作理念,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定位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努力为团队发展找准坐标,始终保持高水准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在两年的时间里,通过凝心聚力、夯实基础、开拓创新,李莹带领一个在全市位于中下游的科室,在本系统年终业务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成绩,预防科也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预防工作联系点。接下来的时间里,李莹和她的团队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形式,开展预防基层行,将融合了微电影、情景剧、典型案例精编和预防讲座四位一体的“预防文化套餐”送到群众身边,用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传播预防文化;建成了全国一流、全市领先的警示教育基地,融警示性、体验性、互动性于一体,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开辟了预防工作的新阵地,得到了市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并被推荐参评天津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作为劳模,不仅要自己干出名堂,更要带动大家干出一片天地。李莹担任院团支部书记,组织广大青年干警开展“电影季”、“读书会”等系列活动,把团组织打造成增强凝聚力、传播正能量的阵地;李莹担任天津市检察官学院首批兼职检察教官,主讲的《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如何做好法庭讯问》的实训课程获天津市检察教育精品课程;李莹走进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检察官说案”系列节目,作为首批固定主讲人以案说法,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2016年初,李莹再次转岗,成为公诉科的带头人。重新回到公诉岗位,摆在眼前的是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及庭审实质化对公诉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司法责任制改革也给公诉工作带来了全新挑战。李莹要求自己把案件质量和效果担在身上,把当事人的权利和诉求担在身上,把年轻同志的成长和进步担在身上,把科室的荣辱和发展担在身上,把公平正义的使命担在身上。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释放司法正能量,通过劳模精神的弘扬和传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新说法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