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助寒门学子梦圆南开


更新时间:2018/04/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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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日前,南开大学出台《南开大学2018年“扬帆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选拔边远、贫困、少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招生计划数不少于80人,比去年略有提升。考生须在4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今年,报考“扬帆计划”的考生须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对于学业方面,考生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6A”水平。每个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于5月25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在5月30日前寄送本人视频材料,专家根据视频材料进行复审。

  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初审成绩+复审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根据各省(区、市)入选人数比例分科类确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南开大学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确认的高校专项入选考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学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让真正优秀的学子扬帆远航、梦圆南开。(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