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南开大学教授高尔森先生逝世


来源:南开大学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0/09/17 阅读次数:

  记者从南开大学法学院获悉,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教育家,我国国际税法学科的创始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重要开拓者,南开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高尔森先生,于2020年7月15日零时十分在上海逝世,享年92岁。

  高尔森先生1929年8月16日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1948年夏,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政治系国际法专业。1952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南开大学工作,是南开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的创始成员之一,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广受师生赞誉。1956年,他在南开大学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他调往芜湖造船厂工作。

  1979年,高尔森先生重返南开大学,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与教学工作。1981年,他应邀赴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访问,以优异表现获得律师行的高度赞誉。1983年,他开始主持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点的工作。1984年,他在庐山为国际经济法全国青年教师培训班讲授国际税法,这是中国首次开讲的国际税法课程。1986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1991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教师。1995年,南开大学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高尔森先生担任首任所长,他积极组织相关学科建设和发展,热情鼓励年轻教师搞好教学科研工作,并曾创下一人讲授五门法律课程的佳话。退休后,高尔森先生一如既往地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和南开大学法学系的发展建设,并为南开大学法学院的成立、发展和壮大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尔森先生是我国国际税法学科的创始人,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著名学者。在20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的历史大背景下,他以深邃睿智的学术视野,着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把国际经济法确定为自己的学术研究方向,深入研究国际经济交往中十分需要而当时国内尚无人或很少有人研究的课题,为我国国际税法乃至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整体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他治学严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循循善诱,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为南开乃至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谱写了重要篇章。他刻苦钻研,不惮辛劳,曾发表了一系列颇有见地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了《英美合同法纲要》《国际税收浅论》《国际税法》《国际经济法》等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著作,他主编的《Symposium on Chinese Economic Law》由法律出版社在海外发行,堪称中国法学走向世界舞台的代表之作。他1981年至2003年长期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了大量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为天津的地方立法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他曾担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天津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分会名誉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1992年,他被选为大陆法学家首次访台代表团的11名成员之一访问中国台湾。作为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法学界颇具声望的资深学者,他于1988年被英国剑桥国际人物传记中心选入《大洋洲及远东地区名人录》,1998年又被选入《国际名人传略词典》第26卷。

  高尔森先生退休后一直关注南开发展。2019年正值南开大学迎庆建校100周年之际,南开师生以“改革开放与中国的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暨庆祝高尔森教授九十寿辰座谈会”邀请高尔森先生回到南开园。他现场深情寄语南开师生, “盼望南开蒸蒸日上”,“希望南开法学院再接再厉,特别要高度重视年轻人的挖掘与培养,并且同他们一起努力,争取在本世纪中叶把南开法学院办成世界第一流的法学院”。

  “我们一定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高尔森先生的遗志,胸怀家国天下,矢志德法兼修,为南开法学教育事业在新时代的蓬勃发展而努力奋斗。”消息一经传来,法学院师生纷纷以各种形式沉痛悼念高尔森先生。